李红,洪湖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1998年,李红走进了洪湖市社会福利院,成为新一代的民政人。近8000个日日夜夜,李红以院为家,她把院的老人当作自己的父母,把孤儿视为自己的子女,不怕脏不怕累,照料好每一位老年人和孩子。疫情防控中,她带领11名工作人员连续奋战120多天,保证了院内零感染。她竭尽所能让孩子们快乐长大,让老人们在安逸舒适的环境中安度晚年。她用爱心敬老爱老助老,用巾帼真心写就人间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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