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女,中共党员,1983年4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和南京陆军指挥学院,现为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副主任科员,台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台州市青公益服务协会创始人、会长,台州市首届慈善形象大使,浙江省“新荷计划”重点培养青年作家。
2001-2019年,刘青同志以一名民间公益人的身份,15次进入玉树,2次进入雅安,3次进入鲁甸灾区参与救援和重建工作,策划完成包括临终关怀、秋智乡水窖挖掘、高原暖冬陪伴、“古咕丁”医疗知识普及计划在内的公益项目22个,个人资助贫困学生9人次。
她服务于中国社会组织信息协同平台(卓明灾害信息通讯社),在尼泊尔-西藏地震、熊本地震等国内外重大自然灾害期间开展灾害信息采集和研判,曾经创下72小时连续服务记录。她义卖地震日记《繁花》筹集资金6万余元,全部用于玉树州贡成公益五福养老院筹建。她带领志愿者团队自2015年起在国家级贫困县玉树州囊谦县34所学校开展了近500个课时的医疗科普宣教,推广卫生习惯48852人次,在7个学校建立标准化保健室,完成高海拔地区学生体检近3000人,被藏族人誉为“曲哈梅朵”(水边花)。
刘青同志曾获共青团中央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者优秀个人奖和项目奖、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第三届浙江慈善奖志愿服务奖、浙江省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浙江好人、浙江省杰出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最美青春故事”。其个人事迹曾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难忘中国人》栏目播出,并记录于国家声音档案库,
2011-2016年,刘青同志连续6年在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记三等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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