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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有周:甘肃庄浪紫荆中学校长

梅有周

  梅有周,男,汉族。生于1961年5月,中共党员, 庄浪县通化乡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学语文高级教师。1979年9月至1981年7月在平凉师范学习;1981年8月至1985年8月在庄浪二中任教;1985年9月至1987年8月在上海教育学院中文系学习;1987年8月至1991年11月在庄浪二中任教;1991年12月至1998年7月在县教育局工作,先后任干事、办公室主任、督导室副主任;1998年8月至2008 年7月任庄浪二中校长,2004年8月起兼任校党支部书记;2008年8月起调任紫荆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1999年至2001年连续3年被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2002年9月被评为平凉市优秀校长,受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2006年10月被任命为平凉市人民政府第一届督学。2007年6月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受到市委的表彰奖励。2010年、2013年被中共庄浪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校长荣誉称号。2011年5月获得庄浪县“五一劳动奖”,同年8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2013年9月被平凉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凉市十佳教育工作者”称号。主要论文有《研究性学习呼唤研究型教师》、《终身学习,教师的必备素质》、《结合课堂教学开展研究性学习刍议》、《迂腐的道德,失败的英雄》、《信息技术在语文教学中的整合运用》、《没有制度不行,仅有制度不够》等,发表在《甘肃教育》、《中学语文教学参考》、《中学语文》、《新课程》等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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