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女,汉族,1968年7月出生,农工党,本科学历,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该同志所率团队长期奋斗在职工维权一线,被国家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成功代理12起无罪辩护案件,避免了冤假错案;代理的民商案件,为企业挽回数亿元损失。当代表的15年,她向全国人大、省人大提交议案建议共计109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四次会议期间她连续向大会提出在江苏设立海事法院的建议,2019年被中央采纳,在南京设立江苏海事法院。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她多次带领团队进社区做志愿者,2020年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表彰为“江苏省律师行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