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友美,女,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潜江市高石碑镇灰台村党支部副书记、主任。多年来,她坚持宣传《儿童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她动员丈夫主动上门为村里的贫困户改造危房,在拆除房屋时,丈夫身受重伤,自己承担住院费用。荣获市劳模、市三八红旗手、市优秀党务工作者、湖北省“最美妇联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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