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道琼,女,1966年8月生,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居民。她的丈夫患有精神疾病,不仅彻底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更是无法自理,时刻需要人看护。她积极带丈夫治疗,精心养育年幼的儿子。1990年,姐姐罗道秀被建筑物重重砸倒在地,导致腰骨完全断裂,多次手术后虽然保住了性命,但高肢瘫痪,从此再也站不起来。当时,年仅24岁的她看着卧床不起的姐姐、神志不清的姐夫、年幼懵懂的侄儿,擦干眼泪后咬牙扛起了照护一家子的重任。姐姐的身体每况愈下,她每晚都要多次为姐姐更换尿不湿,多年来从未睡过一个整夜觉,每个月还要定期带姐姐去南漳县人民医院就医问诊。后来,姐姐又患了肾脏病和尿毒症,但她从没有放弃给姐姐治病的念头。为了照顾好一家人,她忽略了自己,如今53岁的她尚未成家,每个月的工资也全部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对此,她无怨无悔。曾荣获“襄阳楷模”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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