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非,满族。吉林长岭人。中共党员。1946年起任通辽哲里木盟军分区宣传队队员,哲盟文工团演奏员,内蒙古东郊区文工团艺研室、呼伦贝尔盟文工团作曲,包头市文工团创作组长,市文联编辑,市文化局创研室负责人,包头市委宣传部文艺处长,市文联副主席,《鹿鸣》主编,副编审。1956年开始发表作品。1984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诗集《金珠儿》、《走向太阳》、《浅草》、《戈非诗选》等。诗歌《马尾弦上流下来的歌》、《草原的明天》分别获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0周年文学创作二等奖、1981年自治区文学创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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