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男,1973年12月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奉节县大树镇宝华村村民。
2024年7月20日,一名不识水性的孩子,不慎滑入了深不见底的河水中。王军听到呼救声,毫不犹豫地扔下手中的农具奔向河边。他迅速脱下衣服,跳进河水中。他奋力游向孩子,用自己的双臂将孩子紧紧抱住,孩子由于惊吓和体力透支,已经无力反抗。王军紧紧地抓住孩子,用尽全力向岸边游去,在游向岸边的过程中,王军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孩子的体重加上自己的疲惫,让他几乎无法继续前进。然而,他并没有放弃,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将孩子安全地带回岸边。经过艰难的挣扎和不懈的努力,王军终于将孩子带回了岸边,在众人的帮助下,孩子被成功救上岸。经过及时的救治,孩子脱离了生命危险成功获救。王军的见义勇为行为赢得了人们的敬佩和感激。他的事迹在村子里传颂开来,成为了人们心中的楷模。面对大家的赞誉,王军显得十分谦逊。他表示,自己不仅是本村村民,更是一名退役军人,做这些都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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