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霞,女,副主任医师,副院长,1973年3月出生,1992年毕业于宁波卫生学校,1992至今在象山县妇幼保健院工作,先后担任儿保科科长、院长助理、副院长职务。曾获象山县第二届骨干医生、浙江省妇幼保健先进工作者、浙江省优秀育儿健康教育讲师称号,擅长儿童营养及心理咨询。
擅长:儿童营养及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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