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飞,男,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2018年被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选派援疆工作,在新疆工作期间共办理审查起诉、审查逮捕案件30余件,出庭公诉20余次,列席检委会研究重大疑难案件10余次,开展刑事检察业务培训1次,出色完成援疆工作任务,被喀什地区疏勒县政法委表彰为“优秀援疆干部”。2020年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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