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飞,女,1983年9月出生,现任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检察官。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她始终恪尽职守,刚正不阿,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从检10年来,她以一丝不苟的办案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办理了几千余件刑事案件,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为优化国家自贸区、大湾区法治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该同志勤于思考,乐于钻研,撰写论文先后十余次荣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三等奖、广东省法学会研讨会一等奖、广州市法学会二等奖等奖项,并多次参与并撰写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因办理案件效果好、具有示范作用,2020年、2021年先后2次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记嘉奖,多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当事人赠送锦旗;2020年度为民营企业挽回损失300余万元,为国家追赃220万元,办理的多个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例,其中梁某刚等人行贿系列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2022年1月获评“广州市第八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和湾区发展
王利飞同志时刻谨记一名检察人肩上的重担,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发展秩序,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2020年,在办理涉及金额达4900余万元的梁某某、胡某某等人行贿系列案件时,该同志细致梳理该案证据,查阅大量学术文章,检索生效案例,对案件罪名进行仔细推敲,认为梁某某、罗某两案应认定为单位行贿罪,而胡某某一案应认定为行贿罪,并对梁某某、罗某所在公司发出追诉。经过多次提审及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及涉案公司对检察院的定性及追诉决定没有意见,本案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在一个月时间内办结,既准确惩治了犯罪,也为营造自贸区、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
二、奋战办案一线,匠心独运守护各方权益
王利飞同志认为,办案是检察官的生命线:不能让无辜的人受法律追究,也不能使犯罪的人逃脱制裁。办公桌前,她案牍劳形,不是在审阅几册、几十册甚至上百册的卷宗,就是在撰写几千字、几万字甚至十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审讯室里,她有时声色俱厉,有时苦口婆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无罪辩解、认罪认得不彻底的案件,她会对案件抽丝剥茧,对犯罪嫌疑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强词诡辩的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在公诉席上,她有时唇枪舌剑,有时娓娓道来,出庭支持公诉近千次,通过完整的证据体系、严谨的法律论证让合议庭接受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
她不惧艰辛繁杂,刘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是南沙区首宗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被害公司为维权已奔波近两年。该同志先后打出几十余通电话,组织召开十余次会议,对涉案金额补充鉴定,与各方协调沟通,犯罪嫌疑人从坚持无罪辩解到自愿认罪认罚,被害公司从提出高额赔偿款到理性和解,作为民营企业的被害公司终于等到了道歉和300万元的赔偿,使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在极短时间内办结,依法严厉打击了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最大限度支持民营企业的创新探索和无形财产权益,实现各方满意的最大共赢,该案获区、市、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媒体宣传报道。
在办理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中,嫌疑人因签订卖房合同之后被抓,导致房屋交易无法完成,家属面临巨额违约赔偿。该同志在确保嫌疑人已退赃的情况下多方协调联系,协助公证员进入看守所公证委托,使得房屋最终顺利进行成交,嫌疑人家属向她赠送锦旗,该案获省、市等主流媒体报道。
三、一心为民,她为群众办实事
王利飞同志始终坚持“做多一点、做好一点、做深一点”,争取在刑事案件办理中讲究体现法治温度、人文关怀。2019年,在办理吴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时,该同志发现根据涉案金额吴某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综合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涉案原因及犯罪嫌疑人所在公司系一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正处于发展期的民营企业等情况,为避免出现“办理一个案件,毁掉一家企业”的情况,该同志到嫌疑人所在公司进行走访,亲切与企业工人交谈,1名工人向她反映:“公司生产的电池质量很好,要是工厂倒闭,疫情期间工作也不好找,孩子读高一,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看到工人背身擦泪的刹那,她下定决定要做好和解工作,与被害公司先后拨打20余次电话进行沟通,被害公司从坚决不接受赔偿转变为愿意协调,最终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对吴某及其公司的影响降至最低。吴某及其公司向南沙区检察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目前该公司正接受融资,发展势头良好,被害公司对案件处理也无异议,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王利飞同志将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基层检察机关平凡的岗位,心怀群众、甘于奉献,严于律己,为建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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