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女,山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2003年被省委组织部选调至检察机关,18年来始终奋战在办案第一线,勇挑重担,共指导各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30余件,研究听取各地汇报案件3420余件,审批办理提起诉讼案件387件,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90余件,承办了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全省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等重大、典型、有影响的案件,督导办理的庆云县检察院诉县环保局怠于履职案等5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敢于担当有作为,服务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王燕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注重前瞻性思考,积极推动和指导各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致力于以优秀个案推动法治进程,办理了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精品案件。办理了全国人大授权后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前介入和全程参与了该案的调查取证、诉前程序、跟进监督、文书制作等,实现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破冰。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评为2015年度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2015年十大公益诉讼案件,入选《2015年中国法治蓝皮书》。王燕参与办理的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案,作为《英烈保护法》施行后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她积极引导烟台市院进行调查取证,针对案件中有争议的问题,多次与高检院、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请示沟通,并加强研究论证,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等栏目对该案进行宣传报道。在新冠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王燕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主动作为,指导各地办理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废物处置等涉疫公益诉诉前案件160余件,并指导各地积极延伸办案职能,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王燕心系公益、关注民生,把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办案贯彻在每一个案件中,为公益诉讼制度发展提供典型实践样本。
勇于创新有举措,确保办案助推社会治理
王燕在工作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创新监督思路,服务法治山东、美丽山东建设。她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方面的衔接,着力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创新“诉前会议”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公益诉讼与其他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针对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水体发黑发臭等污染环境问题,指导滨州开发区检察院探索实践“诉前会议”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召开由公管、住建、财政、辖区街道办等多个职能部门及区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等共同参加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护城河排污治理问题,迅速启动排污管网清淤工程,取得良好成效。推动研究制定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会议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各地实践。山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98%以上的行政机关能够在诉前程序阶段积极整改到位,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提高指导效率,创新指导方式,王燕在全省公益诉讼群分享全国各地公益诉讼情况、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专家观点,随时解答各地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她随时接听解答各地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全流程对各地的办案情况进行指导,“公益诉讼热线”在指导各地办理案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先后180余次赴各地指导案件2870余件,现场了解案件难点,逐案进行分析,明确提出解决方案,面对面靠上悉心指导梳理案件线索、调查取证、案件办理和文书制作,推动省、市、县一体化办案机制的有效运转。
甘于奉献有成效,为公益诉讼的全面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王燕在办案的同时,还承担着对全省公益诉讼的综合指导工作,她注重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调研分析和论证,先后撰写调研报告、经验介绍等专业性、综合性材料260余份,《积极构建“一二三四”工作模式扎实推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稳步开展》等多篇经验材料,在高检院会议上交流发言,广受好评,《为公共利益而诉》等宣传材料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采纳适用;积极将实践成果化,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二十余份;加强和专家学者的沟通交流,多次参加高检院、中国法学会等召开的立法论证会和座谈会;王燕在办案的同时,注重总结办案经验,开发的《行政公益诉讼的调查取证和出庭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剖析》分别被最高检、省院评为“精品课程”,在中国检察教育网络选课人数达23100余人次;应邀为全国、全省各级检察干警、高校和人民监督员讲授检察公益诉讼50余次,为培养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公益诉讼人才贡献力量。
乐于付出护民生,始终秉持不忘初心,牢记职责使命
王燕始终秉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执法理念,认真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进行监督,办理的杨东汉等6户村民与汶上县环保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申诉人专程到省院赠送“检察监督保公正,伸张正义解民忧”的锦旗;办理的王崇立房屋拆迁行政申请监督案,注重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和办案一体化优势,探索运用“检调对接”处理行政纠纷,经过多方协调,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诉人最终获得25万元拆迁补偿款和400多平方回迁房,使其居有定所,申诉人专程送来“公平正义的守护神”锦旗。王燕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不忘初心,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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