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元文,男,汉族,出生于1979年10月,中共党员,现任白河县司法局西营司法所所长。
自2020年投身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他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扎根基层,恪尽职守,将“司法为民”理念融入血脉,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业绩。他政治坚定、品行高尚、作风过硬、业绩突出,个人先后荣获“陕西省十佳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安康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进个人”、“全民反诈先进个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多项殊荣,其工作成效深得镇党委政府肯定和辖区群众广泛赞誉。
(一)政治坚定,忠诚履职,筑牢思想根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洪元文同志始终把牢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他将对党忠诚体现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实际行动中,积极融入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承担综治维稳、信访化解、重大矛盾调处等急难险重任务,展现了司法行政干部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担当精神。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以过硬的政治素养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二)担当作为,力保安定,深耕调解沃土
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是洪元文的首要职责。他深知人民调解是化解基层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将其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细。一是强基固本建队伍。严把入口关,指导镇村(社区)依法选聘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调解队伍,筑牢组织基础。二是提质增效抓培训。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聚焦调解流程、技巧方法、文书规范、档案管理等内容,并常态化下沉一线参与调处,“以案代训”提升实战能力。三是源头预防抓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指导镇村调委会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预警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创新机制抓联动。积极推进“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实体化运行,有效整合司法、行政、道德力量,形成多元化解合力,提升矛盾化解质效。2024年4月,王某雇李某施工引发火灾,烧毁邻居张某、方某房屋及财产,赔偿争议巨大,张某情绪激动。洪元文迅速介入,查明原因、勘察现场、倾听诉求,经多轮艰难调解,最终引导各方以房屋修复为切入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2024年11月,王某丈夫为李某运石材时车祸身亡,家属悲痛欲绝,赔偿分歧巨大。洪元文主动介入,加班加点组织多轮调解,耐心疏导,历经十余天艰苦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并履行赔偿协议。五年来,他直接参与调处纠纷120余件(含重点信访矛盾30余件),指导镇村调委会化解纠纷400余件,使辖区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三)司法为民,倾情服务,传递法治温度
洪元文始终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将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间,他深入村组、学校、单位举办法治讲座、报告会10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辖区群众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蔚然成风。面对弱势群体维权难题,他总是挺身而出积极作为。2021年辖区群众曹某被甘肃某矿业公司拖欠5000元工资,接到求助后,洪元文认定为恶意欠薪,立即致电公司负责人,严厉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法律后果,同时协调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在其持续施压下,公司一小时内付清全部欠款。五年来,他累计提供法律咨询千余人次、法律意见200余件、代写文书300余份,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50余万元,切实守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夯实了基层治理根基。
(四)严管厚爱,精准施策,照亮矫正归途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洪元文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一是“严”字当头保底线。创新性推进落实严把入矫关、教育关、监管关、帮扶关,确保矫正对象服从监管、遵纪守法、认罪悔罪。二是“爱”字暖心促新生。为每名对象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倾注真情关怀。辖区盗窃罪缓刑人员王某,入矫后悲观厌世,家庭困难。洪元文多次谈心疏导,鼓励其重拾信心,并依据其特长扶持种植药材,协调落实公益岗位,使其年收入达5万余元,使王某重燃生活希望。
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司法所所长,洪元文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不平凡的坚守和作为,生动践行了新时代司法行政干警的初心使命。镇党委政府对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群众更是亲切地称他为“信得过的好所长”、“老百姓的贴心人”。在洪元文同志的带领下,西营司法所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辖区法治氛围日益浓厚,群众法治意识显著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持续提升,信访量逐年下降,“平安西营”根基更加牢固。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或重新犯罪,帮扶效果突出。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服务乡村振兴大局,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贡献了坚实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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