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殿宏,男,1974年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委委员、科尔沁区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通辽市道德模范。
荣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全军优秀班长,荣立个人三等功 9 次,荣获个人嘉奖 5 次。
李殿宏始终坚守一线。在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中,他推行“网格式”勤务,落实三级包保机制,责任到人。他顶着酷暑走遍老城区背街小巷,蹲点记录乱停乱放和拥堵问题,联合街道社区召开协调会,利用晚上挨家走访听取民意。为兼顾安全与便民,他连续三个傍晚守点记录人车流量,反复修改规划图纸,守住消防通道和人行步道底线,尽可能增设便民泊位。雨雪天气,天未亮他就奔赴路面,指挥除雪除冰,在桥梁坡道等易结冰点位值守,浑身湿透仍坚持疏导车辆,防范事故。护学工作中,他跑遍辖区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摸清学生人数、接送车流和道路安全隐患,针对各校放学时间差异,创新推出错峰轮转护学勤务,科学调配警力,实现护学岗无缝衔接。面对年均200余场大型安保勤务,他坚持提前实地踏勘,研判风险,细化警力分配,落实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完善应急预案。重大任务期间以队为家,吃住办公室,每天休息不足五小时。蒙超赛事散场时数千观众涌出,他第一时间调度骑警增援,冲到核心路口指挥,13分钟完成人车分流疏散。深夜发生事故,他闻警即动,曾寒冬在旷野设置警示、疏导车辆、配合救援,直到伤员送医、现场处置完毕,回到单位已近凌晨三点。2026年上半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17起,调解矛盾纠纷13起。他长期加班值守,在他带领下,辖区平均拥堵时长减少3.6个信号灯周期,群众交通投诉率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道路亡人事故同比大幅下降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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