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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欣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李嘉欣,1995.03,共青团员,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她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一致好评。

  工作以来,在单位的精心培育下,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她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多年来她始终把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关注新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牢固树立奉献胜于一切的人生观、事业重于一切的价值观、服务先于一切的公仆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唯一的宗旨,自觉做到忠于职守、奋发有为。在政治纪律上,从严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个人品德方面,为人正直,待人诚恳,与人为善,谦虚稳重。

  具有奉献的敬业精神。入院第一年,我她进入第一检察部,负责部门内勤工作。内勤工作是份辛苦的工作,要求具有甘于幕后、默默奉献的敬业精神,有吃得苦、耐得劳的平和心态。她始终坚持勤奋做事、低调做人,不怕苦、不怕累,在实现工作价值的过程中体现个人价值。作为刚入职的新人,能够虚心向领导、同事们请教各种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常鞭策和激励自己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快速具备了履行职能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巧,较好地完成了内勤工作任务。从工作的一点一滴中感受着收获的乐趣,感受着自身价值的存在和体现。

  具有刻苦的求学精神。从事部门内勤工作满一年后,她终于能够实际参与办理刑事案件。回想起办理的第一个刑事案件,曾经心里也是压力特别大,害怕适应不了检察工作。为了弥补自己业务知识的匮乏,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检察业务,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仔细理解每一条法律规范。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虚心向同事们请教。平时工作忙,她就利用中晚上大家都休息的时候看书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年的努力拼搏,终于能够较好地完成办案任务。与此同时,她深深地爱上胸前这枚鲜红而神圣的检徽,就像部门一位优秀检察官经常所说的那样,我们确实办的不是案子,而是某个人的人生,我们在工作中的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极大地影响到当事人的生活,唯有时刻保持着克制谨慎的心态,才能把手中的事情做好,彰显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度。

  具有尽心尽责的肯干精神。入职三年来,她坚守检察初心,正确履行职责。作为检察官助理协助检察官认真完成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两年多来共协助办理审查批捕案件102件135人,审查起诉案件118件148人,办理侦查活动监督40余件。积极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协助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50余件。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政策,与检察官一同依法对不捕不诉案件举行听证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思考发现案件共性问题,针对多起非法狩猎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缺乏动物保护方面的意识及相关部门执法检查力度和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与检察官一道制发具体可行的检察建议,取得良好效果。

  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她始终把敬业作为自己的最高信仰,凭着敬业和对法律工作的热爱,无论领导安排什么工作,她总是愉快地接受,用自己的才能回报组织的培养和关爱,积极展现一名共青团员的高尚情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认为: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工作是平凡的,在平凡的岗位上有一分光发一分热,是每一个人的神圣职责。她说:“如果生命再给我一次选择,我会依然选择人民检察这个职业,我要向无数前辈一样,把自己的镶嵌在平凡且崇高的职业之中。也许我们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但是我们青春无悔,生命无悔!我愿意继续为检察事业增光添彩而竭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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