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天颜(1624—1696),字拱极,号鹤鸣,甘肃静宁州(今甘肃静宁)人。1655年进士及第,出任钱塘知县,后任广西南宁同知、福建兴化知县,1670 年慕天颜任湖广上荆南道,总督刘兆麒认为天颜熟悉沿海事务,建议他出任福建兴泉道。不久,慕天颜被提拔为江苏布政使。
在江苏任职期间,慕天颜兴利革弊,尽职尽责,取得了颇为显著的政绩。清朝建立不久,政权尚不稳固,地方豪族、官僚势力相互勾结,倚仗权势,多占田地,又不向政府申报登记,有的人干脆将田地私产分立于几个户头之下,偷逃赋税,既增加地方百姓的负担,又减少了国库的收入。为了制止地方豪绅隐占田产、偷漏税收等现象,慕天颜检括州县实有田数,按实有田亩均摊税赋,并按不同等级,建立“征
收截票”制度,规定期限,发给票据,违期不纳,则加倍征税,同时,申明官吏不许欺瞒百姓。此法得到康熙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总督麻勒吉、巡抚玛祜评价说:“天颜廉明勤敏,清积年逋赋,厘剔挪移。”1676年天颜升任江宁巡抚后,整顿赋税,登记钱粮,编制了钱粮交代册,并上报朝廷。康熙帝看后,大加赞赏,并令地方官员仿效。
1673 年,吴三桂联合耿精忠、尚可喜在云南、广东、福建发动叛乱,王辅臣在平凉响应,一时间,边疆烽火骤起,在几个月时间里,滇、黔、湘、桂、闽、川6省陷落,举国上下震惊。大将军、贝勒尚善建议抓紧时间修造战舰,以便支援前线战争。康熙帝将这项重任交给了慕天颜。慕天颜积极运筹,督促工匠,加紧修造战舰,并及时完成了造船任务,交付岳州(今湖南岳阳)前线使用。因功加官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针对政府强雇纤夫、分户均摊,造成农作失时的情况,天颜建议“以其值给船户,令雇水手”。朝廷采纳此建议,为百姓减轻了负担。
1662 年,江南发生淫雨,吴淞江、刘河流域各州县几成泽国,百姓深受其害,慕天颜上书建议疏浚白茆港、孟渎河,以确保疏导洪水。朝廷用其建议,调集民工,耗资9万两白银,疏浚白茆港43里,孟渎河48里,并在水道上安装了闸门,旱则闭闸蓄水,涝则开闸排洪。1673 年,他招慕百姓,开垦辖区内的荒地,使大量的荒地变为良田。
慕天颜疾恶如仇,敢于弹劾和惩治污吏。扬州知府高德贵在职期间,亏空数万钱,慕天颜上奏弹劾其贪污行为,建议免去职务。为了解决财政紧张的状况,慕天颜上书建议取消草豆价,户部派人核查,发现亏空严重,慕天颜即派人追查高德贵家属。驻守京口的将军高胜龙对天颜有私愤,在京城告天颜浮夸事实。康熙帝派图尔辰、钟有德前往江苏核查处理,高胜龙等人以贪赃罪被处死,慕天颜也被降职。离职前,慕天颜上书为自己辩白冤屈,康熙帝不辨是非,仍加处治。1684 年,天颜出任湖北巡抚,康熙有谕:今宜痛改前非,廉谕自持,以副任使。慕天颜不因冤屈而沮丧,仍兢兢业业,勤勉从政。
清朝的漕运是联结南北方经济的运输大动脉。1687 年慕天颜调任漕运总督,有见于京口至瓜州段运河上船多浪大,十分危险,他建议仿效民间渡生船,建造十艘官船,以备导航护航,确保行船安全。康熙帝肯定说:“备船过渡,有益于民。”不久,上书请求赦免江南、江西等地多年未完漕运银米,康熙帝令免除康熙十七年以前积欠的银米。扬州至淮河段运河以东各州县地势低洼,常受涝灾,人称“下河”。水利专家、河道总督靳辅主张从翟家坝到高家堰修筑重堤,导水入清口;慕天颜却主张疏浚河道,加固高家堰。康熙帝派人实地勘察后,采纳了靳辅的建议。慕天颜却上书力争自己的观点,结果导致受责罢职,被捕入狱。后恩准宽赦,卒于苏州吴县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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