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峰,男,出生于1979年2月,中国共产党,辉县市新时代“梁举”爱心协会常务副会长。在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的防控阻击战中,坚决服从党的指挥,积极组织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奋力筑起了一道完全措施防控线,取得了公司员工无一例感染者的优异成绩,起到了模范先锋作用。特大洪灾发生后,挺身而出、一马当先,亲自为峪河镇镇渔村、穆家营村、胡桥街道所可楼村等第一时间送去急需物资,在这次抗洪中被辉县文明办评为抗洪救灾“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第八届陕西省道德模范 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榜 2025年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云南省三八红旗手 2025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5年第二季度中国好人榜 2024年太原市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