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三,女,1971年10月生,当涂县大陇镇龙潭村何村自然村村民。
2001年李小三的儿子出生,到两岁时,她发现儿子的异样,到医院诊断出智力残疾,花费5多万元却治疗未果,这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儿子生活不能自理,李小三就从早到晚悉心照顾他。为了维持家里支出,丈夫必须外出打临工,家里杂事都落在她一个人的肩上。李小三每天早上她5点就要起床,打点好家里一切后,开始照顾儿子洗漱、处理大小便,然后再喂他吃饭。为了夜里方便照顾儿子,李小三将儿子的床铺放在自己的房间。21年来,李小三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只要天气好,她会牵着儿子到马路上走一走。在她细心照顾下,儿子从来没有受过伤生过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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