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红,新安县人民法院干警。从“叶挺独立团”转业的他,将“铁军精神”带到地方工作岗位中,先后任新安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派驻磁涧镇礼河村第一书记、创建办资料组组长。他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在多个岗位上出色履职尽责,曾二次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多次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2020年新安成功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他带领同事们所负责的创建资料申报工作,在全国同级79个城市考评排名中进入了前10名。他的行为一直影响和激励着身边的每名同志,被大家公认为“爱岗敬业老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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