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幸,女,汉族,1972年4月生,中共党员,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工作26年来,作为一名党员,马幸始终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做好本职工作;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成功办理多起大案、要案,2006年至2019年连续十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受到嘉奖表彰,3次荣获个人三等功,2017年度被授予“幸福石家庄最美政法干警”称号,2020年被省院授予“二等功”并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
坚韧执着的“业务尖兵”
1995年,她脱下戎装,带着在部队中养成的坚韧、执着和一丝不苟的干劲儿,加入到检察队伍。从女兵到检察官,转型之路不易,责任与担当这些军人品格支撑她劈波斩浪。闪光的检徽代表着国家的法律尊严,代表着社会的公平正义,选择了佩戴检徽,就意味着选择了惩治罪恶、保护人民,意味着选择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2018年7月,马幸受命办理自媒体敲诈勒索君乐宝乳业集团案,在司法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该案的成功办理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检察院高度关注,被《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广泛报道。2019年度马幸办理的于某等人假冒“稻香村”、“河稻”注册商标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铁骨柔情的“排头精兵”
始终保持着战士情怀的马幸,在工作中依旧一丝不苟,担当科室的“排头兵”。作为一名检察干警,马幸深深知道,每一件案件都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纽带,作出的每一个批准逮捕与不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都直接影响着几个家庭,波及社会大众对检察机关乃至整个党委政府的形象。多年来,她倡导“温和司法”“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并在办案实践中不断丰富这一理念的内涵,鹿泉区有百余人因这一机制而改变了命运,以自身的行动诠释出新时期检察干警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无私奉献的“模范标兵”
面对繁重的任务,在时间安排表里,马幸很少有休息日。在单位,马幸对同事们如邻家大姐般的关心,温暖着大家。科室干警大多居住在石家庄市区,有的干警身体有疾病,有的干警孩子还小,为了让同事们过个完整的假期,节假日的值班、备勤工作大多由她默默承担,好几年都是除夕的下午才完成案卷的审批工作。作为女人,马幸也有自己的家,可是为了挚爱的检察事业,她将这一切暂时放在一旁,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案子上,从不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
今天,马幸依旧在检察官的岗位上审慎、认真、极致地做好每一桩案件。她笃信,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力行胜于多言;她也始终牢记检察人客观公正的使命担当,把职业当作事业,不忘初心,对党忠诚,不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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