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岩,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三河市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
多年来,闫岩始终坚持退役不褪色,转业不转志,牢记执法为民初心,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在履职中诠释着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的职业精神。
退伍从检,退役不褪色。2013年10月,闫岩结束13年军旅生涯,转业至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在政治处工作期间,为尽快融入工作,他一面虚心求教同事,一面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钻研业务,很快就成为部门领导的得力助手。2014年10月,他被调整到公诉部门工作。闫岩始终不丢军队光荣传统和革命军人本色,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新工作岗位上,他精研业务,知难而进,很快又成为公诉业务的行家里手。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受到嘉奖,并荣立三等功2次。
勇于担当,守护社会和谐。从事刑事检察工作7年来,闫岩凭借办案细心,作风扎实,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的工作态度,独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每起案件他都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作为工作目标。精益求精,维护公平正义。办案过程中,闫岩善于从细微之处入手察微析疑,发现问题,通过精准指控犯罪,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坚持原则,维护检察威严。熟悉闫岩的人都知道,闫岩向来任劳任怨,勤恳敬业,办案特别讲原则。正是坚持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为,闫岩在履行职责时秉公执法,确保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检察机关的威望和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