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军,男,汉族,生于1980年1月,中共党员。200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崇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长。。从警16年,他忠诚坚守、矢志不渝,在队伍管理、交通管理、打击犯罪、便民服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不断创新。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12次受到省、市、县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1次,被中共崇信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被省人社厅、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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