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兴,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公园路派出所民警,三级警督。刘瑞兴在公园路派出一干就是11年,他的大部分时间是在辖区度过的,人口登记、反诈骗宣传、巡逻检查......刘瑞兴在辖区不仅充当着一个“联络员”角色,更充当一个“调解官”角色。刘瑞兴在辖区的11年间,辖区未发生过重大刑事案件,只有辖区的“小平安”,才会有社会的“大平安”。疫情期间,刘瑞兴积极参与到核酸检测点的执勤任务中。“大家一定要把口罩佩戴好,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不要靠太近”,刘瑞兴不厌其烦一遍一遍地重复着防疫要求。刘瑞兴常说:“我是一名人民警察,也是一名共产党员,我就应该在抗疫战中勇敢地站出来冲在最前面。”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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