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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家鹏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

袁家鹏

  热爱公诉工作,忠于职守,公正执法,已办理重大刑事案件百余件,其中30余人被判处死刑或死缓,所办案件质量受到好评,并在全省公诉业务竞赛中夺得头名。积极投身青少年犯罪预防,已为3000余名在校生讲法治课。

  曾获主要奖励

  2013年1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山东省优秀公诉人”

  2013年3月被聊城市政法委评为“全市十八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2015年2月,在第六届山东省公诉业务竞赛中取得总成绩第一名。

  2015年2月,被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2015年4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公诉业务标兵”。

  2015年9月,被授予“聊城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事迹详情

  现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从事检察工作已有十年,一直在公诉岗位,2009年进入聊城市检察院以来,已办理无期徒刑以上重大刑事案件百余件,其中,三十余人被判处死刑或死缓,办案质量多次受到好评,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这个案子,你的付出是我的十倍。”在一起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最后一次庭审后,来自北京的辩护人对公诉人袁家鹏说。

  投毒案件本身就难以取得直接证据,而这个案件又有多项证据存在瑕疵,被告人当庭翻供,辩护人主张取证违法,对证据全盘否定,做出无罪辩护。困难面前,袁家鹏上了认真劲儿,他毫不畏惧,全面细致审查,在他一遍遍反复审查讯问录像时,发现了被告人主动要求增加内容,正是这一细节足以证明其供述的自愿性和客观性。进而,他从被告人供述中找到多处非亲历亲为所不知的细节,并根据供述调取了大量客观证据予以佐证。同时,他超前谋划,在法庭调查阶段精心设计了一系列的问题,讯问有力,有据,让被告人无法自圆其说,哑口无言,法庭采纳了全部公诉意见,辩护人在庭后发出上述感叹。

  2015年1月,“第六届全省公诉业务竞赛”在省检察院举行,赛制五天,由办案质量考评、现场论文写作、业务笔试、业务答辩和案例论辩五个部分组成,这是一场“拳拳到肉、真枪实弹”的血拼。袁家鹏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学功底、深厚的办案积累和良好的临场应变能力取得了总成绩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我一定让你和辩护人辩论几个回合,直到你们没有新的意见。”这是聊城中级法院一位的法官对袁家鹏的评价,因为他们知道袁家鹏在法庭上常常迸发出激情,有着出色的表现。

  袁家鹏善于和辩护人对抗,无论是质证意见还是法庭辩论,只要辩护观点需要应对,他都能思维缜密、反应敏捷,准确、快速地作出答辩意见。他所追求的,并不是辩论的孰强孰弱,而是通过组织证据、法庭论辩,将案件的事实、证据在法庭上清晰展示,将公诉意见在法庭上充分论证,让控辩双方的对抗焦点能够在法庭上全面碰撞,通过出庭支持公诉来说服法庭采信公诉意见。他说,每一次庭审结束后,能够看到案件当事人感激的目光、法官赞许的目光、辩护人认同的目光,那是他作为一名公诉人最享受的让人们看见正义的时刻。

  法庭精彩表现的背后,依然是最朴实的付出。每一份关键证据,他都要亲自去复核;每一个命案现场,他都要到原地查看;每一处证据疑问,他都要去全力排查。2013年,他办理了秦某某等三人运输毒品案,该案是聊城市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毒品犯罪案件。在法庭上,被告人突然翻供辩解,说到广东不是贩毒而是旅游,因第二天身体不适,临时乘机返程。被告没有想到,袁家鹏早已充分准备,他出示了被告人的提前订票返程的通话清单。

  去年,他办理的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由于生活负担重,张某某带着女儿到前妻新组建的家庭索要孩子的抚养费,结果争执之下,持刀将前妻的家人捅死。同样身为父亲的袁家鹏对张某某的三个孩子充满怜悯和牵挂,他决心帮帮这三个孩子。经过汇报,他联系了相关部门为三个孩子办理低保,为最小的孩子办理户口,三个孩子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袁家鹏不仅是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他还是聊城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成员。他通过宣讲一个个鲜活实例和切身感悟,传递正能量,引导基层公务人员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2015年2月,袁家鹏入选了“山东省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这是除了本职工作之外,实现自身价值的又一重要途径。迄今为止,袁家鹏已经为四千余名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将法律的光辉传播到每一位孩子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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