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芹,女,现任广饶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民事速裁第一团队负责人。2008年8月,李美芹到广饶县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努力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清正廉洁、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先后荣获全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1次,全省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1次,荣获全省“巾帼建功标兵”“最美巾帼奋斗”等多项荣誉称号。
公正审判一心为民
李美芹常说,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份量也在于公正。她说的好,做的更好。从当法官的那一天起,她始终把公正审判、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和最高境界。为了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她一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以最有效的办法和最能让当事人接受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主持公道。另一方面强化公正审判、一心为民的意识,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做到在思想上爱民、方法上便民、行动上护民,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她觉得老百姓的理解和一句质朴感激的话语是她多年审判工作的最好回报。记得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宣判后,原告前来领取判决时说:“李法官,虽然这个案子我输了,但我看了你的判决书后,我心服口服,我明白了我输在哪里,为什么输。我看看能不能再找找新的证据,如果有的话我可能上诉,但对你这个判决结果,基于我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我认为是公正的”。让胜诉当事人赢得光明磊落,让败诉当事人输得明明白白,是她给自己制定的工作准则。十几年来,她一直深深地眷恋着这个职业能带给她的职业荣誉感,她经常感慨:“能通过法律帮助弱势者,帮助老百姓解决一些问题化解一些纠纷,那种成就感是其他现实利益无法比拟的。大部分当事人都是没办法了才来找法院,这是他们最后一道公正的防线。我们不能让老百姓对这个社会失望。”
以人为本和谐执法
李美芹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和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一心扑在审判事业和司法为民上,她信守诺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时刻把"人民"两字放在心中,正因为如此,使得李美芹法官深得当事人的信赖。一个离婚当事人由衷地说:“法律让我心服口服”。在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有一个不成文的习俗,离婚后男孩跟父亲,女孩跟母亲。在这样一起起离婚案件中,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李美芹法官没有贪图省事,她考虑良久,权衡其中利弊,多次展开调解工作,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让刘某“打破传统”,做出了适合的选择,最终同意把3岁的儿子判给妻子抚养。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以调解为先导,以化解矛盾为目标,对法律有疑问的当事人她从头至尾耐心解释法律,直到当事人明白是怎么回事,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女法官的优势,耐心热心地反复认真的解释和举例,直到当事人理解和满意。工作中她采用以诚心感动人,以耐心引导人,以真心启发人,以公心教育人的理念,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从而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每次结案之后,当事人都会感激的说:“谢谢法官了!”,这句最平实、最普通的简单一句话--也是她的最大欣慰和坚守法官岗位十几年的最大动力。
清正廉洁 外树形象
源洁则流清,行端则影直。作为法官,李美芹是有权力的,而且权力很大。而法官作为多面社会中的人,必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诱惑,只要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她也许能和社会上的“富翁”攀比,然而她没有这样做,她始终坚持做到金钱面前不动心、原则问题不让步。有一次,她的一位亲属给一当事人说情,她当面回绝且批评了这位亲属,后来这位亲属怪李美芹法官无情,她却说亲情再重,不能比法重。公生明,廉生威。李美芹法官就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法官清正廉洁的形象。当地许多代理人感慨:“我们代理的案子只要是李美芹法官承办,我们就放心了。因为案件输赢完全靠证据和法律,无需考虑会不会有其他因素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我们只需要精心研究案件准备庭审即可。”
12年来,李美芹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200余件,带头成立了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个速裁团队,开创了案件繁简分流的先河,以她的名字命名的“李美芹法官工作室”经验做法被写入市、县两级法院工作报告,她所审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发改率、调解率、办案周期等核心指标一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法官前列,她创新的多项经验做法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系统推广,她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了审判事业,她工作中的点点滴滴,都闪耀着一名女法官的别样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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