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砖,男,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保定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牢记使命,忠诚履职。1981年10月入伍,先后担任班长、排长、指导员、后勤协理员、政治教导员。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六次,多次被军师评为优秀干部,担任指导员期间,所在高炮连党支部被北京军区树为“先进党支部”。
发扬传统,保持本色。2003年转业到保定市纪委信访室,每天总是第一个到达办公室打扫卫生,下班最后一个离开。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满腔热情地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用自己的爱心、细心、耐心为群众排忧解难,让每一位来访群众满怀希望而来,高兴满意而归。2006年6月,涿州市一妇女反映老师打骂孙子的问题,耐心接待妥善处理后,该女同志提出没有回家路费,刘金砖同慷慨解囊,拿出200元钱给她,并亲自将她送上公交车。2007年被保定市直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信访室连续六年被保定市直工委评为党员“模范先锋岗”。
心系群众,真情为民。在信访室连续工作13年,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用心用情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细致处理每一封来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没有出现过任何差错。2009年,信访室被保定市委市政府评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中纪委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不计得失,甘于奉献。2016年5月,刘金砖担任纪检组长后,充分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紧盯关键环节,抓早、抓小、抓预防,深入所监督单位找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督促落实各项制度,严格管理党员干部,压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聘请15名党外干部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员,所监督单位没有出现违纪违法案件。2018年父亲因病瘫痪在床,刘金砖因工作繁忙,只能雇佣了一名护工照顾老父亲,自己却不能在床前尽孝。2018—202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干部”,荣立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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