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草,女,1980年10月出生,无党派人士,无为市司法局副局长。
加入司法行政队伍十七年来,刘青草坚持细听、细查、细调、细回访“四细”调解法,将当事人“当做自己的亲人”,实行7*24小时服务模式;她主动请缨,总是站在战疫战洪最前线,在乡间地头洒下汗水泪水,日日辛勤,她奏响了基层公务员矢志为民的动人乐章。
她获评2020年全国模范调解员;2021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9年安徽省司法行政十大榜样人物;2019年安徽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2021年安徽省政法英模;2022年安徽省岗位学雷锋标兵;2020年芜湖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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