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珠,女,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2017级法学2班学生。在她八岁那年,母亲因二胎手术出现意外成了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但陈明珠坚强刻苦,在学习的同时照顾母亲,照顾了十几年。然而,刚上高一的她又不幸患上了突发性脊柱侧弯。其父亲不堪生活的压力,离家出走至今“失联”。但陈明珠自立自强,帮爷爷奶奶一起搞家务、做农活,还照顾母亲,她用孝心点亮了这个家庭的希望。她的事迹曾受到CCTV热线12、《常德日报》、红网、石门县信息网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2018年5月,她被评为全国“十大孝心大使”。在学校里,她大一时就加入了学校的微光志愿者协会,在学习之余经常参加志愿者活动,志愿者时长累计一百多小时,在学习上也认真刻苦,曾获得过校奖学金,由于表现突出,2018年12月她被中国青年报社评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2019年3月被共青团湖南省委评为“向上向善湖南好青年”。
2021年4月,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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