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山同志,男,43岁,中共党员,2003年起担任湖北省当阳市两河镇赵闸村12315维权联络站负责人,2009年3月15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工商总局等中央11部门联合授予“3.1 5贡献奖”。张青山同志获得这一荣誉,既是其对消费维权事业长期奉献的结果,也为我省消费维权工作争得了荣誉。为弘扬张青山同志维权奉献精神,培养更多张青山式的优秀维权志愿者,推动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向张青山同志学习活动。
张青山同志是全省27885名城乡维权志愿者的先进典型,是千千万万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各界人士的先进代表。2003年,他毛遂自荐,参加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被当地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选拔为维权联络站负责人。他不计个人得失,把自家祖屋改作维权站,把自家电话作为维权专线,从家里拿出两万多元添置办公用品和宣传资料,建立消费维权宣传栏;他公道正派、公平公共正,严肃处理亲戚朋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他爱岗敬业,六年如一日,坚守在基层维权的第一线,积极调解消费纠纷,协助监管部门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六年多来,他共受理村民消费咨询申诉356件,帮助行动不便的消费者上门维权服务30次,调解成功串达100%,为村民挽回经济损失22.3万元,被村民称赞为“农民消费者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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