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健,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旬邑县司法局太村司法所所长。
2001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06年起在旬邑县法院工作,2010年,通过全县司法所长遴选调至县司法局至今,先后任旬邑县法院行政庭、张洪法庭书记员、太村司法所所长、县司法局法制股股长、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股股长等,现任旬邑县司法局太村司法所所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多次被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优秀公务员”、“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百名人民调解能手”、“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公务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称号。
一、危急赴义:以血肉之躯守护国家财产,以忠诚之魂诠释初心使命
2011年7月15日,新改造的司法所刚刚竣工,几名寻衅滋事者闯进院内打砸。时任所长崔健同志临危不惧,冲上前制止暴力,头部、胸腹多处受伤,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严惩肇事者。术后尚未痊愈、生活尚需人照料,他却提前返岗,他说:“保护国家财产,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操守,更是司法行政人的天职。”一句朴素誓言,化作一面高扬的法治旗帜,为基层政法单位忠诚履职写下序章。
二、以身示范:让“法律维权”替代“信访不信法”
伤残赔偿环节,亲朋劝其“多闹多得”。崔健却坚持依法索赔,他说:“我在政法单位工作,必须带头用法维权,让群众看到法律管用。”最终,他通过诉讼依法获得赔偿。该案为“诉访分离”典型案例,为带动当地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做出表率,为法治社会建设蹚出一条“头雁领航”的新路子。
三、深耕沃野:十七年如一日播撒法治种子,润得民心百花开
“大国法律意识,根在基层。”崔健扎根乡镇十七年,从法庭到司法所,角色转换,初心不改。以案释法。在两个岗位办案千余件,调解率保持在85%以上,把每一次庭审、每一场调解都变成鲜活普法教材。在普法宣传中,利用千人大课,深入太村中学、赤道中学、县职教中心、县文化局,县市场管理局等单位,开展法治宣讲30余场,案例取自抖音热搜、身边故事,寓德于法、寓教于乐。
四、春风化雨:让社区矫正既有“法度”更有“温度”
太村司法所辖区70岁矫正对象,无儿无女,生活无依。崔健每月必访,春耕为其送去化肥、农技资料,秋冬为其申请低保。老人动情地说:“政府没嫌弃我,我得好好活。”近三年,太村司法所采取“监管加帮扶加心理矫治”理念,使太村的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为平安太村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五、扶弱扬善:把公平正义镌刻在每一起“小案”里
“辖区老人若因贫打不起官司,就是我的失职。”2020年6月,两位七旬老人因交通事故致残,肇事方推诿。崔健自费调查取证、代写诉状、出庭支持,最终为老人争取赔偿近20万元,分文不取。“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可以触摸的温度。”被辖区群众誉为“行走在田埂上的法律援助者”。
六、亮剑疑难:以法治之光照亮历史遗留的“死结”
2020年6月,唐家村两户村民持1958年土地证对峙,宅基地纠纷跨越三代人,械斗一触即发。崔健翻阅档案、比对图纸、讲解法律规定及土地公有制变迁、现行法律适用,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一揽子化解家族积怨。
七、和合共赢:以调解之柔弥合司法之刚
“诉讼不是万能钥匙,调解亦能定分止争”,2021年6月,一起涉15万元的拆迁租赁纠纷,诉讼成本高、舆情风险大。崔健邀请县法院法官进驻司法所,历经5轮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外地客商竖指点赞。2020年11月,咸阳中院一起民间借贷案久调不决,崔健放弃休假,用乡音乡情叩开心扉,促成和解。多年来,他主导重大调解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样板”。
八、逆行冲锋:把群体性事件消弭在萌芽状态
2019年12月4日,宪法日清晨,县城某工地工人意外身亡,家属抬尸聚集,扬言上访。崔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调解室搬至司法所,连续鏖战13小时,情理法并用,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避免了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保障了县委、县政府宪法宣誓活动顺利进行。崔健同志“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口豁得出来,这就是新时代司法行政的模样!”
九、利剑高悬:以行政执法监督之刚,筑牢法治政府生命线
2024年,崔健同志兼任县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股股长,牵头构建行政执法立体监督体系,对全县执法主体、执法案件实行动态预警,通过案卷抽查、案卷评查、讲评通报、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开展专项监督,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从源头遏制了群体性事件苗头。
十、复议为民:38份决定书皆是“公平秤”,零撤销铸就“金招牌”
崔健同志兼任县行政复议股股长期间,把“监督就是支持、纠错就是护航”的理念贯穿始终。2024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8件,涵盖工伤认定、市场监管、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等群众关切领域,对复议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执法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执法瑕疵,真正做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惠及一方”。结果无一被上级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从危急时刻的挺身而出,到法治政府创建的运筹帷幄;从田间地头的一次次释法明理,到复议决定书中的一字千钧——崔健同志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个人理想镌刻在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之上。他用38份“零撤销”的行政复议决定,夯实了法治政府公信力;用行政执法监督的“利剑”,斩断违法行政的“黑手”;其事迹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司法行政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厉行法治、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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