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丽玛,女,蒙古族,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工会主席,四级调研员。
达丽玛有着27年扶贫工作经历。在脱贫攻坚期间,她秉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宗旨,凭借担当精神,深化三地联动协作,2018年至2024年间平均每年协调上级帮扶资金4500余万元,推动区域协同发展。2022年初,她借助京蒙协作,对接美团公益基金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紧急采购并捐赠5辆价值155万元负压救护车,被授予自治区级三八红旗手。工作调整到呼和浩特市委社会工作部后,她认真研究职责职能,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清理规范村级事务和标识标牌,参与基层治理提档升级专项行动,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为基层减负赋能。她以实际行动恪守为民作风,贴心服务群众,落实基层治理举措,让百姓得到实惠,成为基层工作的优秀典范。2021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2025年4月,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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