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紫春,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任职以来,他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深入贯彻新时代法治思想,立足政法工作主责主业,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专项治理、信访工作法治化三大关键领域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先后被评为陕西省铁路护路联防先进个人、陕西省重大专项活动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安康市“七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先进个人、安康市全民反诈行动先进个人。
创新举措及社会成效
(一)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高效治理“主枢纽”。从一名在基层工作20多年的干部转任到政法平安建设领域,他深知基层社会治理的堵点痛点、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基层干部的所难所愁。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和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是他在推动平安建设时一直思考的问题。带着这样的问题和思考,高紫春同志用了半年时间,走访了全县17个镇,50多个村(社区),40多个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对县域社会治理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专题调研。在摸清了底数、找到了症结后,高紫春提出了“整合社会部、信访、综治等资源力量,建成集信访问题办理、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解纷平台,实现矛盾纠纷、群众诉求等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县委领导的支持认可。高紫春从该项目的谋划者,迅速的转变为项目的施工者,全程参与选址、设计等各环节,蹲点驻守、全力以赴,积极克服工期紧、任务重、标准高等困难,高标准建成并运行全市首个县级综治中心,同步推进镇、村(社区)中心建设。今年来,坚持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压茬推进,聚焦中省市“五个规范化”要求,制定《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和《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指引》,明确县镇两级中心14项重点任务,以点带面全域提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成为全市规范化建设样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深化专项治理攻坚,筑牢社会稳定“压舱石”。高紫春将“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作为重中之重,靠前指挥、精准施策。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风险排查网络,坚持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尤其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他亲自包案、带头攻坚,组织“专家会诊”,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切实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吸附在基层。扎实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规范管理服务试点工作,构建“一网统管、支部统领、中心统筹”的网格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平台+网格+矛调”工作模式,充分调动发挥“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民(辅)警+网格员”基层调解队伍职能作用,推动小矛盾化解在网格,一般矛盾不出村(社区),复杂矛盾中心协同化解,今年以来,网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75件,经验做法在全省网格管理服务现场会上交流发言。
(三)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诉求解决“主渠道”。深刻把握信访工作法治化是破解信访难题、提升治理能力的根本路径。如何规范管理县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实现人员融合使用,问题联动受理,事项规范办理,推动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成为了高紫春工作中的新课题。他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职能作用,担任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专班负责人,以《信访工作条例》为遵循,紧盯“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完善受理、办信、来访、网投等文书模板38个、流程图9张,推动全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积极协调政法单位、协同信访部门,专班化推进、常态化调度,推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重难点问题。指导镇、村(社区)规范设置群众接待大厅、品牌调解室等功能室,建立“事项排查、研判、上报、窗口事项办理”四项制度和“网格排查、窗口登记、矛盾化解”三本台账,规范“网格事项流转、中心事件处置”两套流程,推动三级中心运行形成闭环,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实现群众满意度上升、信访总量下降的良性循环,全市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现场会在紫召开。
高紫春同志以其坚定的法治信仰、卓越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深厚的为民情怀,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平安法治建设的征程中留下了坚实足迹。他以综治中心为支点撬动治理效能,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化解矛盾风险,以信访法治化为突破规范秩序生态,有力维护了一方平安稳定,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政法领导干部的担当作为,让法治精神沁润茶香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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