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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婷婷

「米脂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主任」

  姜婷婷,女,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出生,大专文化,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长,现任米脂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主任。

  从警以来,她多次被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评为执法先进个人及年度考核优秀民警,2014年、2022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22年被省公安厅评为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标兵。

  一、刻苦钻研,规范执法严把关。作为一名法制民警,姜婷婷同志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在案件审核中,她始终做到:细心、大胆、审核严格,不枉不纵,客观,公正。经她审核的案件,无一起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无一起不合格案卷。在各项专项活动中,她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案件审核,靠前审查,多次协调召开案情分析会,为办理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审核案件时始终把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强制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处罚是否得当作为审核裁量的重点,坚决做到案件事实不清不放过,案件证据不足不放过,案件程序违法不放过,案件适用法律不当不放过,确保了每起案件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共审核各案件200余次,纠正执法问题或瑕疵80余次,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过错问题的发生。

  二、精益求精,夯实基础勇争先。作为部门业务骨干,姜婷婷她沉稳练达,踏实肯干,细致严谨,努力把每一项琐碎的工作做实、做细,从最基础做起,建立了日常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大队基础工作有章可循、井然有序、周密严谨。在她的努力下,米脂法制工作在市局的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誉。

  三、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显担当。作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主任,姜婷婷主动担当、迎难而上高质量完成了上级部门和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办案中心的升级改造并严格规范管理使用,组织对办案中心所有民警进行严格细致的培训,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严格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和省厅“四个必须”要求,督促办案人员规范使用办案区进行案件办理。通过规范管理使用,办案中心启用以来全局未发生执法安全事故。在案管工作上,她带领案管民警不断强化监督巡查,严格考评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受立案均在案管中心的巡查监督之下进行,切实督促各办案部门做到了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她求真务实,注重树立良好形象,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做事光明磊落,讲真话,办实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高尚道德品质无愧于头上警徽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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