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飞,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群众,高中学历,托克托县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抄表员,中级工。
李海飞作为供水一线的一名普通抄表员,负责1000多户居民用户水表和50多口检查井水表的抄表工作。面对简单而又琐碎的工作,他20年如一日,始终能够做到不误抄、不漏抄、不估抄。2023年他自愿加入社区网格群,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用户的用水诉求信息,将供水服务延伸到用户家中,主动为用户解决“跑冒滴漏”等问题,先后为110多户居民排忧解难,解决了用水问题,赢得了辖区居民的赞誉,2024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2025年4月,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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