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杰,女,中共党员,大专毕业,曾参加一九九八年北京医科大学举办的全国心理治疗首期班,擅长青少年时期的心理治疗,精神疾病的康复期治疗,以及各类型精神疾病的治疗,本人曾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局“巾帼双文明标兵”,被辽宁省心理卫生协会医学心理学专业委员会评为“优秀科普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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