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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建昌

「长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路建昌,男,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长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已十余年。

  路建昌同志始终坚持用心弘扬公平正义,用情化解民商事纠纷,扎根法治一线,先后多次荣获调解能手、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法官”、全省“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三次,是群众眼中“敢较真,能办事”的法治践行者。

  坚守公正底线,筑牢司法根基。路建昌同志始终坚守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以严谨求实、审慎负责的态度办理每一起经手的案件。如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原告苏某与被告公司为多年合作伙伴,2019年,被告公司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双方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公司向原告借款2000000元,借款月利率为2%,借期一年。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将借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予以给付,但被告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清偿借款及利息。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将被告公司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他多次与双方沟通,了解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争议不大,但被告公司表示尚有多笔债权未收回,且认为当初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原告对被告迟迟未归还借款心生不满,被告认为双方都是熟人,对其直接起诉怀有情绪。明确案件争议后,他一方面以双方以往较好的合作关系为基础,向原告说明被告现在面临的困境,逐渐消除双方的隔阂与积怨,争取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向被告讲解法律法规,释明民间借贷中应信守承诺,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费力,还会影响企业信誉。经过释法说理,双方均同意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就分期的次数再次产生争议,他将双方当事人传至法庭,找寻利益的最佳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分三次将借款归还原告,双方均表示满意。该案只是他审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例典型案例,诸如此类案件的审理,既充分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告公司的偿还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4年,他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8件,审结案件129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7.52%,民庭调解案件27个,调解率21.09%,2024年全年无缠诉、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发生。

  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宗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他带领民庭联合长武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某镇政府诉前调处了七起因自来水管道破裂导致居民房屋地基下沉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21年1月,因自来水管道破裂,导致七名原告房屋地基下沉,房屋墙体不同程度开裂,成为D级危房。经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七名原告的住房评估价值达160余万元。基于上述情况,原告要求某街道社区居委会对其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处。他接手案件后,通过走访社区、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调查、现场查看,经过前期大量细致调查之后,他对接调处中心、镇政府,明确调解思路,在调解过程中,他从情理法角度反复做工作,分析利弊,运用浅显的话语向当事人阐述权利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进行了司法确认,案件得以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多途径传递法治精神,在营造法治氛围上积极助力。他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法治的播火者。他带领民庭干警多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走上街道,走进群众,为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全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纷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有效提升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他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通过讲授法治课程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路建昌同志是新时代法治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他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深刻理解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他业务精湛、敢于担当,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任务面前能抗重活、打硬仗;他心系群众、为民服务,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他的工作,既有“铁面无私”的法治刚性,又有“枝叶关情”的为民温度,他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法治为民”的初心,其事迹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法治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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