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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霞

「汉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沈霞同志,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汉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大队长。

  她始终怀着对党的忠诚、对公安法制工作的热爱和高度责任心,尽心尽力完成每一项工作,特别是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及公安执法改革中,倾注了她全部精力和心血,为公安规范执法工作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汉阴县公安局连续三轮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 2015年,法制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2016年,法制大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1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省公安厅评为 “2008至2013年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 2022年被省厅评为“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标兵”。

  一、抓学习、全面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她深知执法主体素质是规范执法的第一要素。一是抓法治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系列讲话以及重要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政治忠诚、夯实规范执法理念,巩固民警规范执法意识。二是抓法律知识培训。针对近年来局里新民警增多、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她加大民警法律知识培训学习,认真落实“一月一主题”执法培训,在开展好本部门法制大练兵的同时,在全局制定科学的培训方案和计划,针对修订的系列新法新规,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律知识培训,适时组织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实战练兵活动,推动全局民警执法能力的提升。三是抓专业法律知识学习。为发挥正向激励,掀起学法热潮,在她的组织带动下,全局上下掀起了法律知识学习高潮。目前,全局共10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共16名民辅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其也以高分顺利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二、抓机制、大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执法“四个必须”规定。按照《省公安厅规范执法 “四个必须”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建立了“三个当场”和“四个必须”考评、追责机制,把执行情况纳入常态化督导检查范围,督促全体民警自觉把“四个必须”规定作为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持续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全面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实现了从受立案到捕诉审核的闭环管理。三是创新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常态化落实执法办案积分制,持续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定期下发《执法办案积分的工作通报》,每月对办理的案件从数量、质量、效率三个维度进行量化,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不断提升办案民警执法质量水平,四是加强执法质量监督工作。充分运用陕西省执法办案综合管理平台,落实“日巡查、周通报”和“每

  案必评”制度,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实时、动态、全程监督。全部实行网上考评,考评率100%,每月下发《个案考评工作通报》,组织各所队法制员集中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工作,评选了2起优秀案件,2起较差案件,在法治培训会上进行剖析点评,助推提升全局执法办案质量。

  三、抓重点、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持续推进落实“345”案管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案管中心+勤务指挥+案管室”工作新模式,法制大队严格落实“四个通报”制度,实行每日巡查、每周通报,发布《执法办案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暨受立案巡查工作通报》《现场执法视音频巡查通报》《执法办案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情况通报》《智能案卷管理使用情况通报》。案管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90余人次、接受县直相关部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4起并分流办理,接收法检部门移送法律文书164份,开展综治鉴定审核2300余人次。二是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常态化落实刑事案件和行政拘留的案件必须在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办理,上半年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入区案件388案450人,各所队办案区入区办理138案171人,使用率稳居全市前二,未发生执法安全事故。三是深化接报案场所应用。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制度,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全面完成11个派出所接报案区建设工作,打造城关、城郊、涧池、漩涡4个规范接报案示范点,全面落实接报案与立案工作源头监管。

  从事法制工作16年以来,沈霞同志时刻践行着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理念,是执法规范建设工作在县级公安机关全面落实的全程推动者、实践者。她身先士卒、锐意进取、一心扑在工作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期法制民警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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