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桂华,女,丹东市第三医院预保感染科科长、精神科副主任医师。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丹东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辽宁省预防医学会第一届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丹东市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委员。 从事临床及业务管理工作近20年,现承担预防保健、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爱卫、创卫、健康教育等工作。2018年度获丹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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