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彩霞,女,汉,群众,太原欣宁护理院工作人员。苏彩霞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养老工作人员,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她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养老工作人员的责任与担当。她深知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她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注重家风家教的传承,孝老爱亲,赢得了护理院家属及员工的高度赞誉。在家庭养老方面,苏彩霞同志不仅为自己的父母提供了全面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还主动承担起社区内其他老年人的养老责任。她经常走访慰问独居老人,为他们送去温暖和关怀。苏彩霞同志还定期组织家庭成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帮助。在老龄事业上,苏彩霞同志同样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她积极参与老龄工作,组织老年人进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改善他们的精神生活。她的事迹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对老龄事业的深厚情感,她的行动是社区养老和老龄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力量。
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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