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小飞,男,汉族,1985年12月生,陕西富平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富平县人民武装部保障科助理员。2004年12月入伍服役于武警部队某部,从军16年,他用实际行动践行军人誓言,训练中刻苦认真,任务中勇于担当,参与并出色完成多次大项演训和抗洪抢险任务。服役期间,他先后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9次被评为优秀士兵和优秀士官,3次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表彰为“百优士官”,1次被选为武警某总队党代表,1次被评为“四有”革命军人,是部队建设发展的排头兵,是领导同事眼中的好战友。
2020年12月,他满载荣誉转业回到家乡,被安置到富平县庄里实验区人民政府工作,后因工作能力突出,被调至富平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继续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带着对党、对国家、对部队的炽热情感,他积极投入新的岗位战位,办公室的灯最早亮起、最晚熄灭,忙碌的身影不停的穿梭于部队营区、训练场地,出色的完成了练兵备战、兵员征集等大项工作任务,是部队建设发展的“勤务员”、官兵工作生活的“服务员”、训练场上的“指导员”,所负责的后勤保障工作更是长期处于省、市前列。
2021年2月6日中午,徒小飞在石川河畔跑步时偶遇一名女子失足落水,拼命挣扎呼救。2月的河水依然冰冷刺骨,但他没有丝毫退缩,一头扎进河水中,奋力向溺水女子游去。凭借在部队练就的过硬身体素质和良好的水性,他成功将溺水女子托举至岸边并实施溺水急救。待女子恢复神智、脱离生命危险后,他默默转身离去。后来在谈及此次救人行动时徒小飞说:“当时来不及多想,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冲上去救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作为一名退役军人、民兵骨干的应尽之责、分内之事。”
无论在部队还是在地方,徒小飞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军队宗旨。他常年积极组织并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义务植树等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子弟兵的忠诚担当,彰显“退役不褪色”的军人本色,是双拥优良传统的“传承者”,文明社会新风尚的“发扬者”。2021年,他被富平县委文明委评为“最美富平人”,被富平县委宣传部和富平县退役军人事务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富平县最美退役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