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娜,女,汉族,198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渭南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
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陕西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陕西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省卷烟打假打私工作先进个人”“陕西检察机关2022年十大先进典型”“渭南市优秀共产党员”“渭南法治人物”“渭南政法楷模”“渭南市先进工作者”“渭南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6次。
在弘扬落实法治思想中彰显忠诚担当
作为市院普通条线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王军娜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坚守职业道德,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勤奋忘我工作,自觉拼搏奉献。多年来,她能够立足职能定位,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认真谋划工作思路,加强对下指导,带领部门干警同心用力用情做好各项工作,无论是办案还是其他业务工作均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工作中,她结合曾在基层法检两院工作的实践经历和收获,围绕检察办案主责主业,积极撰写调研文章10余篇,先后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国家、省级刊物发表。由于经验丰富,她被市公安局、环保局等单位邀请授课达30余次,讲授的《唤醒沉睡的“第二十条”》课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第一名。她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围绕业务条线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参与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运用法学理论指导办理两级院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牵头制定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等多项机制,切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力量,发挥了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所负责部门被评为“渭南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部门”“渭南市扫黑除恶斗争先进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优秀部门”“五星级党支部”。
在求极致的办案实践中彰显精湛水平
王军娜深知,要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必须强化办案实践,特别是要在大要案的办理中考验和锻炼自己。从检以来,她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均作了有罪判决,无一错案。十余年间,她成功起诉了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30余件。2020年白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了十八年前发生在该县公安局家属院的一起抢劫杀人案,被害人系公安干警家属,案发后由于迟迟未能侦破,在当地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案件告破后,王军娜和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同步提前介入该案,她严格按照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对侦查机关收集、完善证据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2021年初,该起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为了将案件办成铁案,她接到案卷后没有丝毫懈怠,开启超常规办案模式。由于案件时过境迁取证困难,兼之嫌疑人先供后翻,拒不认罪,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难度很大。办案过程中她三次到案发现场查看,多次与侦查机关座谈,连续两周利用空余时间记录视听资料中细枝末节信息,严格梳理每一笔每一项证据材料,制作了长达三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将案件顺利提起公诉。为了有效指控犯罪,她制定了详尽的出庭方案,历经数十次修改制作出上万字的“三纲一书”,为庭审打下坚实基础。庭审中,面对被告人的无罪辩解和辩护人的强势辩护,她沉着应对,用一组组铁一般的证据指控犯罪事实,展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由于准备充分,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并被省高院维持原判,该案公诉意见书获评“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
作为办理大要案、疑难案的“专业户”,王军娜还先后办理了富平县原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某拐卖儿童案、潼关系列黄金贷款诈骗案、最高检交办的中铁某局系列职务犯罪案、蒲城班车爆炸案等案件。从检以来,先后300多次站在公诉席上慷慨陈词,维护着国家和法律的尊严,所办案件多次被评为精品案件。
在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中彰显为民情怀
刑事检察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如何让公正执法达到人民满意,是王军娜同志一直努力的方向。面对来访群众和不服判决的被告人,她总能用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传递法治正能量。面对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她总能第一时间帮助申请司法救助,让司法办案充满温情。从检以来,王军娜同志共承办涉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达40余起。办案过程中,她始终坚守公正底线,秉持“工匠精神”,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涉案犯罪分子无一漏网。渭南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起步之初,各项工作处于空白,王军娜带领部门干警克服困难,实现了一项项突破。2021年6月,她立足办案实际,结合渭南未检工作实际,牵头打造了“巍巍华山”未检工作品牌,通过整合全市未检团队的力量,形成了“一院一品牌、全市一盘棋”的格局。她先后多次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预防犯罪讲座,近万人次聆听她设计的法治课,并受邀在电视台、广播电台讲授预防犯罪知识。办案中她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带领办案团队帮教迷途少年10余名,使他们重归社会。她助力构建社会支持体系,积极联系当地团委、妇联等相关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会签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工作制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凝聚各方力量。由于业绩突出,她的事迹先后被陕西电视台、陕西日报等媒体报刊专题报道,在全省政法系统享有良好声誉和较高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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