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清,女,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从检十年来,该同志始终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并认真贯彻落实。她业务娴熟,刻苦钻研,勇于担当,善于思考,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检察干警的忠诚担当。近年来,杨玉清坚持积极能动作为,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用心用情践行检察为民,为提升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力量。
坚持理想
多年前,还是在校学生的杨玉清以实习生的身份来到了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几个月时间里,她参与办理了十余件审查逮捕案件,让她懂得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真正含义,更让她深深爱上了那一身“检察蓝”。不久后她怀揣梦想如愿成为了一名正式检察干警,满怀热情的步入了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坐进了案件管理办公室。杨玉清跟着案管前辈边学边干,很快成为了老案管人。经她审查录入办案系统的各类案件已有1500余件,无一错漏。她积极办事,一有空闲就趴在电脑前,紧盯全院在办案件办理节点和案卡信息,向各业务部门发出流程监控口头通知300余次;她热情服务,接待前来办理业务的律师200余人次,受到了多次好评;她认真调查,完成了统计分析和调研三十余篇,部分优秀文章在省院刊物、国家刊物上发表。
迎难而上
2021年,接到院领导的指派,杨玉清担负起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排查的工作,轻易不服输的她坚定的接下了这一新任务。为了尽快进入角色,学会如何排查案件线索,她和同事开启了“5+2”、“白加黑”的排查模式,在一个多月中排查出3件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并立刻对其中一起“以房抵债”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取证。从未干过侦查工作的杨玉清战胜了畏难情绪,从大局着眼、从实际着手,认真研读案卷,采取外围取证与案件当事人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走遍访遍西安、宝鸡、咸阳、兰州等地,根据发现的蛛丝马迹,调查取证资料,如实撰写报告,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这也是印台区检察院历史上第一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
勇毅担当
随着杨玉清所在部室主任光荣退休,她接下了第三检察部临时负责人的工作。她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不懈努力、创新举措,切实攻坚克难,出色完成了手头工作。为了保证发放给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金能够用在该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上,她带领新入职的两名检察官助理共同努力,最终与工行铜川分行印台支行达成一致,实现了印台区首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半托管”,落实了分期发放司法救助金模式,获省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转发肯定;负责办理的一件救助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入选了陕西省检察院和省妇联印发的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规范印台区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及检察监督工作,她推动印台检察院与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监督管理的工作办法》,获省、市两级检察系统转发推广。
打造品牌
杨玉清在担任第二检察部主任后,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和分管副检察长的领导下,探索建立了“检护印安”团队,利用一体化办案模式重点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团队作为印台区检察院品牌在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品牌建设擂台赛中荣获一等奖;推动印台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获省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经她办理的撤销虚假婚姻登记案、医保诈骗行刑反向衔接案办案经验被省院转发推广,办案故事被检察日报、法制网、西部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在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同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做出了检察贡献。
学法多年,实现公平正义是杨玉清的理想;从检数年,维护公平正义是杨玉清的践行。办理案件她就是公平正义的践行者,管理案件她就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近年来,她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全市政法机关优秀政法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获得省级、市级表彰。无论做践行者还是守护者,她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理想信念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自强不息、勇往直前,心中热爱“检察蓝”、行动铸就“检察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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