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健仪,女,汉族,1980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西区司法所)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在法院工作期间,凭借严谨的审判态度,成功审结诸多复杂案件,多次获评“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公务员“。成立“胡健仪调解工作室”,带领团队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受聘成为中山市人民调解工作首批专家库成员,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和困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有力推动西区街道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
获中山市十佳人民调解员、中山市第一届十佳政法人物、广东省最美信访干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
2025年,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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