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伟利,女,汉族,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枣庄市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正高级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山东省先进工作者。
提出“幸福+”教育主张,形成“四修三段”育人模型、“3+6+N”课程体系等教育实践范式,多次被《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等媒体推广。
2025年,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24年太原市五一劳动奖章 2025年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全国最美志愿者 第2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 2025年九江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