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妹,女,壮族,1958年1月生,群众,初中学历,柳州市鱼峰区大桥社区红园新村居民。自1987年起,她与家人义务照顾非亲非故、双目失明的孤寡老人覃义,至今已有37年。张小妹夫妇将覃义老人接到家中,悉心照料其日常起居,视如亲生父亲。她的两个儿子也将覃义当作亲爷爷般尊敬和照顾。2024年,张小妹的二儿子为覃义办理了落户手续,正式成为一家人。张小妹一家四世同堂,邻里和睦,她用37年的爱心与坚守,诠释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第八届陕西省道德模范 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榜 2025年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 2024年云南省三八红旗手 2025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 2025年第二季度中国好人榜 2024年太原市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