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航同学,男,今年9岁,就读于玉和苗族乡中心校三年级二班,少先队员,副班长兼劳动委员,学习组组长。受良好家风的熏陶,得益于老师的教诲,故能诚实守信,在生活中言必行,行必果。经全班同学一致推荐,所有任课教师同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推选张宇航同学为诚信美德少年,现将主要事迹概括如下:
一、信守诺言。学习和生活中凡是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竭尽全力去办,毫不敷衍。如:2014年我校举行演讲比赛,刚步入小学二年级的他主动代表全班同学参加比赛,并向老师和同学们承诺一定会取得好成绩,于是课余时间、节假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反复地练习,主动请教老师,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另外,答应祖父每个周末回老家陪他,路途较远,有时父亲因特殊事情不能送他,就独自步行五公里的山路回家陪祖父。事件虽小,可见其诚信之美德。
二、诚实不贪。不沾染污浊世风,保持纯洁心灵,不是自己的东西,绝不据为己有。一次出去吃早餐,服务员多找了5元钱给他父亲,被张宇航看到后,马上叫爸爸把多找的五元钱还给了服务员。如此不贪,守本分,充分体现了当代小学生的诚信美德。
总之,张宇航同学严守小学生道德规范,连任两年副班长兼劳动委员,对班级和卫生工作尽职尽责,品学兼优,是我校学生楷模,因此学校推荐张宇航同学为“诚信美德少年”,以起到榜样和引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