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隆,,男,32岁,中共党员,河南省郑州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
“火光中出生入死,险境里拯救生命”。1995年入伍以来,李隆先后参加灭火战斗3100多次,抢救遇险群众760余人,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作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千锤百炼铸就的消防尖兵”。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李隆带领33名业务骨干,奉命奔赴前线抗震救灾。在受灾严重的什邡市,他和战友连续奋战12个小时,从废墟中成功营救出3名被困群众,后又成功营救出一名被埋压104个小时的青年男子。5月17日,李隆冒着余震的危险,在一个摇摇欲坠的坍塌楼层中间,奋战11个小时,拆掉3道厚60厘米的钢混结构柱及建筑坍塌物,用菜刀一点点砍掉压在生还者腿上的门板,将埋压124个小时的伤员成功营救出来。他和战友先后在废墟下挖出了遇难遇险群众57名。
面对各种急难险重的救援抢险任务,他总是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2003年,黄河兰考段大堤决口,1.8万名群众被洪水围困。李隆作为突击队的一线指挥员,带领战友驾驶冲锋舟一天往返50多次,连续奋战24天,救助受灾群众342人次,运送物资12吨,保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04年1月13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境内发生一起重大氯气泄漏事件,李隆带队增援。他身穿笨重的防化服,在浓烟滚滚的毒气中,细心地寻找泄漏点,并组织实施抢险堵漏。经过8个小时连续工作,圆满完成了毒气泄漏事故的处置任务,使当地居民度过了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工作之余,李隆把时间都用到了对装备器材的研究上。经过不懈努力,部队配备的近千种救援器材和车辆,他都能熟练使用和驾驶,被特勤大队官兵誉为“器材通”。
李隆先后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3次。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震救灾模范称号,公安部授予的抗震救灾尖兵称号,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当选全国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被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尖兵,当选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