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福霞,女,1981年4月出生,民建会员,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曾从黑暗中走出,也希望成为别人的那道光”
2004年一场车祸无情夺去她的左小腿。李福霞也曾迷茫过,“我从车底下爬出来那一刻,就是在考虑生存的问题,我那时是做销售的,跑业务全靠腿,我知道我以后不能做销售了,爸爸妈妈还健在,我也不能自己先倒下。”一度身陷黑暗的她决定从中走出来,寻找属于自己人生的新的光明。
“车祸发生后,有一段时间我不太敢坐公交车,公共交通不太敢用。那时主要想怎么去努力,因为毕竟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了,和以前的自己也不一样了。我大学本科念的就是法律,2012年一次性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律师。”也就是那时,她决定,“我曾从黑暗中走出,也希望成为别人的那道光。”
捍卫残障权益,彰显法治尊严力量
从黑暗中走过,更懂光明的珍贵。李福霞深知残疾人在生活、维权中面临的困境与不易,自执业起便扎根法律援助一线,将为残疾人维权、做残疾朋友知心人作为毕生追求。从业十余年来,她克服假肢磨肤、行动不便等重重困难,坚持为残疾朋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理维权案件,聚焦劳动争议、继承纠纷、赡养难题、无障碍权益保障等关键领域,用专业法律知识守护残疾群体的生存与尊严。
为维护智力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历时3年跟进复杂继承纠纷,数次应诉,最终促成公正判决,全力守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与生存尊严。针对残疾人驾车免收停车费政策执行难问题,她自驾奔波两百余公里,实地走访近40处违规停车场,持续督促整改,推动大连市内90%公共停车场落实惠残政策,破除残障群体出行歧视壁垒,让法治红利精准落地。
她为弥留之际的单亲妈妈无偿办理遗嘱服务,守护未成年子女成长权益;拄拐奔走百余公里,为96岁高龄困难老人追索赡养费,即便假肢磨破腿仍坚守办案一线,成功化解纠纷、修复亲情裂痕。
正如最初从事律师行业时,她对自己的承诺那样,从黑暗中走出的她,真的成了很多人生命中的另一道光。
筑牢公益之基 擦亮法治为民底色
在她的推动下,大连大东法律援助服务站焕发新生,成为大连助残维权重要便民阵地。多年来,她无偿为四十余名残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三百余万元,公益服务时长超千小时,普法惠及万余名群众。作为市律协消费维权团团长,她带领八十余名公益律师,常态化进驻市残联、市信访局开展驻点法律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后,她开展专项普法宣讲二十余场;《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出台后,她入选省宣讲团,参与官方录制与普法宣讲,有效推动新法落地生根。其所在律所获评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阳光助残志愿服务基地”,树立了行业公益服务典范。
践行志愿服务,传递法治温度与人间大爱
李福霞不仅是法律专业领域的佼佼者,更是公益事业的坚定践行者。 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她积极捐款捐物、助力抗疫助残,个人及团队累计捐赠近二十万元,十余年来持续走访帮扶残疾人家庭五百余户。2023年,她牵头筹办肢残人运动会,筹措五万余元物资,保障近两百名残疾人运动员顺利参赛,获中国残联领导肯定。她创新普法形式,邀请七百余名残疾朋友免费观影,开展青少年义卖、地铁普法等接地气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商圈校园,让法治宣传走进群众生活、浸润人心。
以残疾之躯担使命,以赤子之心守法治。李福霞以平凡坚守书写不凡人生,用专业与坚守照亮特殊群体前行道路,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法律工作者心系群众、甘于奉献的崇高使命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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