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贵,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鄱阳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参加公安工作20多年来,先后11次受到江西警察学院、鄱阳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嘉奖,2015年、2022年因表现突出先后被县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20年8月,鄱阳县某村因被人非法倾倒工业废水(危废),导致两地的环境受到严重污染,该村380户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受到威胁,该案的发生社会影响极坏,犯罪情节恶劣,为还老百姓一片青山绿水,县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王平贵同志身先士卒,担任专案主办民警,并带领专案组民警一起攻坚克难,风餐露宿,辗转安徽、浙江、江苏、上海等多地,抽丝剥茧,行程达60000余公里。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告破,该案判处有期徒刑19人。2021年7月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重点案件。2021年12月因该案成功告破,鄱阳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作为表现突出的集体被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联合表彰。从警20多年来,王平贵同志始终保持对公安事业的热爱和执着,始终忙碌在打击防范、服务群众第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正义谱写着无私奉献的新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