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梅,女,1973年10月出生,群众,南陵县烟墩镇刘店村村民。
陈春梅,烟墩镇刘店村一个朴实的农村妇女,十几年如一日地伺候着患有精神病的公公,照顾着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脑瘫养女,诠释了儿媳、母亲和妻子对家庭最平凡却又最高贵的爱。她的无微不至,从不言弃,无怨无悔无不感染着周边群众。
她获评2017年安徽好人;2017年芜湖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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